协会简介
Association profile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3年,是由全省茶叶行业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联合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省性社团组织,接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有会员单位近600家。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做好全省茶产业的调研工作;组织收集、整理和传递省内外相关信息,为茶企茶商生产和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全省茶叶的种植、加工、销售及贸易等进行组织协调;负责对茶叶市场流通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组织行业展览、竞赛和推介等活动;研究与促进川茶产业链的融合发展;传承与弘扬川茶历史文化;全面助推“精制川茶”发展,为实现“千亿茶产业强省”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更广泛的给省内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商家及个人提供优质服务,真诚欢迎大家加入,一起为促进川茶事业的发展而携手奋进!咨询热线:13008181602
四川省茶叶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从业人员权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我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四川茶行业发展和竞争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茶行业包括从事四川茶叶生产、研制、开发、经营、应用及周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准则》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做到依法从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五条 诚信为本,要坚持公平交易原则,重合同、守信誉,牢 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真诚对待用户,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 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决不损害用户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
形象。
第六条 质量第一,要树立 “ 国运所系” 的质量观念,积极贯彻 相关技术标准,树立品牌意识,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严把服务质量关。
第七条 创新发展,要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包括思维创新、 观念创新、运行机制的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不断优化设计和产品。
第八条 爱岗敬业,从业人员要以奉献社会为宗旨,以集体主义 为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 务素质,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廉洁自律, 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
第九条 团结协作,各会员单位之间要在相互尊重、促进融合的宗旨下,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团结协作、共同提高四川茶行业生态发展。
第十条 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发挥和保护员工的学习积极性, 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重视各类人才培养,积极 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建设企业文化,铸造企业精神,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准则》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障我国茶叶食品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茶叶行业从业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我国茶叶行业的健康形象,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会同国内相关茶叶行业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茶叶行业是指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以及与其相关的茶具、包装等科研、教育、检测检验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总称。
第三条茶叶行业自律公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诚信、安全、规范。
第四条凡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会员均将视为自动加入本公约。倡议全行业从业者自觉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利益的高度出 发,积极推进和创造本行业自身良好坏境。
第五条自觉遵守有关茶叶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第六条茶叶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对本行业制定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行业的自律义务:
(1)自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秩序,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不虚假打折、不低价倾销、不搞恶性价格竞争,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3)不采用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做有损于本行业形象的行为,并支持、配合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5)生产企业在加工生产的各个环节要加强管理,重视质量。不得向茶叶中添加染色剂等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凡是不合格的产 品,保证做到不出工厂。
(6)经销企业在购进商品时要严格把握商品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杜绝流通、上市销售。
第七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自觉维护中国茶业形象,增强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八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九条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与各行业协会组织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正当利益,组织 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并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它自愿加入的企事业单位、组织接受本公约监督。
第十一条行业内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任何其他单位均有权及时向中国茶叶协会等有关机构举报,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维护行业团结和行业整体利益。
第十二条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影晌、严重影响或极坏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在行业内部批评、通报、媒体曝光等处理,或提交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本公约经2021年3月12日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第三届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